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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20、五花八门 (第12/23页)
,否则在规定时间内不听者不从者再予以罚款拖运清除等重罚!提醒或警告可以发短信,也可在路侧边立警告牌。不要悄悄地掏司机们的钱包。 对於高清摄相头的电子罚扣,那麽司机为什麽不可以带上墨镜、口罩面具以防万一,关键时刻还可以“冒名顶替”?所谓“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总会出现漏洞的。即使你把数字排列得再严密,总还会有遗漏之地。 在提醒警告短信告知之後,真正的电子违章应立刻及时向司机发出信号,不及时发出,司机违章了还蒙在鼓里,下次可能还会再犯同样的错误。难道信息效率提高不到这一层次? 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人、车通行的情况下,充分临时利用空闲之地为什麽不可以?总要罚款扣分? 查超速为什麽不从源头上抓起?国家可以强制令生产车辆最高速仅能在120公里/小时之下,为什麽不做?却在安装超速抓拍、流动测速,治标不治本、治得了一时暂时治不了长久、治得了一点一段治不了全段。过了这点、线段的测速,司机照样还会是“虎口脱险”超速不误。抓拍罚款扣分的摄像头都是隐藏潜伏在人民群众中x1收血汗钱的阶级敌人!为什麽为能事先提醒或警告为先,而後再重罚不听从劝阻的刁民呢?而绝大多数司机们都是大大的好良民呀!不能直接掏他们的钱包放血呀!话又说回来了,试问开车者哪个没超速行驶过?技术好就可以在安全状况下跑快点嘛!技术不熟练就可以慢点行进!适者生存!高速公路及国道等道路上为什麽拥堵?不就主要是技术差的司机造成的麽?不适合开车者,要麽伤残,要麽淘汰Si亡掉,自然规律。 路上多打些这一则广告,“司机朋友们,尽情地超速吧,早点去阎王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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